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6[167]号文件—“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制定的“突出重点,解决急需;明确目标,体现水平;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分批实施,逐步到位;联合开发,发挥效益”的建设方针和《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制定的“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建设原则,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自2002年9月至今先后经历了建设初期阶段、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阶段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阶段。
建设初期阶段
建设初期阶段为2002年9月—2003年10月。由原贵州工业大学校长朱立军教授直接领导,宋建波博士具体负责,校后勤管理处、国资处、审计处、教务处设备管理科等部门通力配合,建设地点为采矿楼三楼。共完成用房装修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部分设备采购等工作,总建筑面积达500平方米,建设经费总投入近100万元,基本搭起重点实验室的框架。2003年1月2日,贵州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该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远景规划进行论证,并下批文同意我校正式组建“贵州省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2003年4月16日,由贵州工业大学刻制的实验室公章正式启动,并被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正处级建制”。2003年10月28日,该实验室以优异成绩通过贵州省科技厅组织的中期考核评估。
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阶段
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阶段为2003年11月—2005年7月。因原贵州工业大学与原贵州大学合并,学校停止或压缩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贵州省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仅根据科研工作需要,陆续购买了一批岩土工程支护设计软件、数值模拟软件,而未购买大型试验设备。2005年4月,贵州省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整合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工程地质教研室、环境工程教研室的学科力量,组织申报“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制定了重点实验室由采矿楼向喀斯特实验楼(原主楼旁边的三中心)的搬迁计划,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装修计划、制定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采购计划、制定实验室整体搬迁计划、完成喀斯特实验室装修等。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阶段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阶段为2005年8月至今。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05年7月28日正式获批,于同年9月通过了贵州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论证,并提交到教育部。2005年10月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建设计划书》为指导,开始了新一轮的建设阶段。在此期间,重点实验室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按预定计划完成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采矿楼向喀斯特实验楼的搬迁。
(2)以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211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购置了以X光分析显微镜、三维激光扫描仪为代表的一批装备,并高质量地装备了环境工程试验室和地质工程试验室。
(3)由校方出面协调,将原贵州工业大学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划归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并完成了理化测试分析中心的设备维修工作。
(4)签定了“贵州大学与普定县人民政府共建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普定岩溶观测试验站的协议”,并将该岩溶观测站建设成为重点实验室的野外观测基地。
(5)由学校出面协调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共建相关专业试验室的事宜,并共同探索重点实验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创新机制。
(6)2007年8月,以优异成绩通过贵州省科技厅组织的“贵州省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的挂牌验收。
经过6年的建设,尤其2005年8月至今3年多的建设,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已有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资产总资产2160万元,并在地质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领域建成了科研设备一流、有高素质科技人员组成、有较完整配套科研条件的技术支撑体系,拥有国内先进的硬件设备、配套的技术支撑人才和与国际接轨的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系统,在科研用房、设备总值、配套设施、办公环境等方面基本达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