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器设备是满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条件,是实验室试验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使用,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和实验室主管部门规定的仪器设备登记、使用和维护办法管理。
(2)为充分发挥科研设施与条件的效益,已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方法,制定了“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实施细则”。并由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实验测试中心指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负责大中型仪器与软件的操作,保证大型软件的正常运转,提高使用效率;安排试验工作及提供规范化的试验结果,协助或指导其它人员操作专用软件。
(3)对实验室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每台仪器设备和每个实验项目建立卡片,要求所有实验室人员(包括固定研究人员、外聘人员、研究生等)在实验过程中必须填写实验项目卡片、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卡片,做到了帐、卡、物一致,每个试验室、每台仪器设备责任到人。要求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实施细则”,将试验人员的岗位职责、每个试验室所开设的实验项目、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操作程序、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原理图等全部上墙。
(4)对实验室实行全面开放。实验室研究人员(包括固定研究人员和客座研究人员)在遵守“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实施细则”的前提下,在任何时候均可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和仪器,外聘人员和研究生也可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同时,结合贵州大学的要求,坚持重点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本科生可与实验室管理人员预约试验时间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5)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针对性地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模块,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与管理数据库,对仪器设备进行科学管理。